中水协〔2025〕24号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,坚定不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,充分发挥国家优质工程奖(以下简称“国优奖”)的示范引领作用,我会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相关要求,现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国优奖预申报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预申报条件
预申报项目(含境外工程)应符合《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1)要求,竣工时间在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(符合2024-2026年度项目评选条件)。
二、预申报数量
预申报不限制数量,满足上述预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。
三、预申报材料
(一)工程简介;(二)申报表(无需盖章);(三)承诺书。具体要求见附件2-4。
四、预申报方式
2025年8月14日前将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受理邮箱1400825080@qq.com,经审核后,集中推荐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优办。
五、其他
拟参加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必须参加预申报,各单位自愿申报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联系部门:质量安全部
联系电话:010-63462095、63462232、63462071
附件:1.《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管理办法》
中国水利工程协会
2025年8月8日